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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试剂第一批次(XHRYSJ2026-01)公开遴选公告

作者:兴化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6-09-03 浏览:255 次

我院拟对检验科试剂第一批次采用院内公开遴选方式采购,现诚邀有意向的厂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报名方必须为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注册企业,应标产品必须有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交易代码(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号的产品除外),详情如下:

一、公开遴选项目:检验科试剂第一批次(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二、项目编号:XHRYSJ2026-01

三、报名日期:2026年94日至9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报名信息登记表

2.供应商资质(企业证照、注册证、检测报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3.生产厂家(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国产产品从注册人开始,进口产品从注册代理人开始的各级连续授权文件,授权的内容、权限、日期必须明确有效,授权文件中涉及到的文件、附件必须提供)。

4.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5.能够免费提供少量试剂(必须与本次项目投标试剂的注册证号、包装规格一致,所报各规格试剂均需提供)进行性能验证;

    6.报名资料提交要求:以上报名材料(格式见附件二)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于2026年9月10日17:00发送至邮箱:兴化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除此以外,任何报名方式均为无效,特此说明。

           

五、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对于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具体遴选响应文件要求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六、遴选文件制作要求:

1.参加多个耗材投标供应商,产品报价目录按项目单独分列;

2.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电子资料须按公开遴选文件(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邮箱发送制作要求)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投标;

3.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耗材、试剂)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

5.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需附主要控股人资料信息)。

6.遴选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选出中选或备选产品。

6.1企业业绩:填写《使用名单》,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三级医院使用证明评选。使用证明仅限含响应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的近两年内的发票等,提供的使用证明中不包含响应产品规格型号的,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材料;

6.2运营成本:该评分项适用于试剂耗材,填写《运营成本测算表》,质控、定标、清洗、反应杯、吸嘴、取样刷等,按运营成本支出评分。若不是试剂耗材可不用填写;

6.3价格因素:按平台挂网价、平台议价进行评分。

6.4售后服务、质量保障、单独收费等计算得分。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1号楼负一楼评标室。

请各响应供应商准备一正两副三份纸质资料(产品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近2年三级医院使用客户清单及产品介绍彩页)准时参加。遴选文件请于院内公开遴选前十分钟密封盖章送至现场(递交遴选文件时需携带产品授权书原件)

八、采购事项咨询采购办

(联系电话:0523-80260133、80260134  联系人:顾老师、张老师)

业务技术咨询医学装备部(联系电话:0523-80260103,联系人:陆老师)

注明:以上响应文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响应,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必须配合医院执行江苏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采工作,严格执行医院检验试剂spd 服务相关管理规定。

 

 

 

兴化市人民医院

2026年9月3日

附件一 检验科试剂遴选采购需求.xlsx

附件二 医用耗材(试剂)报名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