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化市人民医院拟对净化系统过滤器及滤网更换(XHRYCGB2025-35)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RYCGB2025-35
项目名称:净化系统过滤器及滤网更换
项目实施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3日
公示方式:兴化市人民医院官网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7:00时止
采购设备/服务名称、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 (万元) | 技术要求 | 公示次数 |
1 | 净化系统过滤器及滤网更换 | 1批 | 15 | 各级别过滤器的材质性能等参数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GB/T14295-2019空气过滤器)(GB/T13554-2020高效空气过滤器) | 第一次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如有意向请与后勤保障部王先生13852645978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议标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资格审查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项目资格审查材料组成
1. 目录
2. 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书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业务
4. 完成本项目相关资格证书
5. 提供近3年内全国三级医院用户名单
6. 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函
(以上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 17:00
(二)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副本三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使用文件袋密封,正面注明投标公司或投标人。
2.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同时装订成册提交。
3.对于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具体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四、公示流程及联系方式
院内招(议)标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首次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不满三家的,进行第二次公示(3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束前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其中有两家潜在投标人的转院内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的转入单一来源院内议价采购。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23-8026013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兴化市人民医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