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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智慧食堂项目招标公告(XHRYCGB2025-5(2))

作者:兴化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1458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化市人民医院拟对智慧食堂信息化改造升级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XHRYCGB2025-5(2)

招标项目名称:兴化市人民医院智慧食堂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255152025519

公示方式:兴化市人民医院官网

报名截止时间:202551917:00时止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台/套)

预算(万元)

1

食堂收款系统

1

4.2

2

食堂收款机及小票机

3

1.2

3

实体卡

1600

0.5

发卡机

1

合计



5.9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议标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项目资格审查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材料组成

1. 目录

2. 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书

3. 系统开发资质相关证明

4. 系统安全资质证明

5. 举例提供近3年内全国医院类等企事业单位客户名单

6. 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函

(以上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51917:00资格审查通过后由采购办发送招标文件至该项目潜在投标人报名邮箱。

(二)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副本三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使用文件袋密封,正面注明投标公司或投标人。

2.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同时装订成册提交。

3.对于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具体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四、联系方式

院内招(议)标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首次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不满三家的,进行第二次公示(3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束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其中有两家潜在投标人的转院内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的转入单一来源院内议价采购。

 

联系方式:顾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523-8026013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兴化市人民医院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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