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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报告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1 浏览:1582 次

兴化市人民医院

文件编码

YLGL-ZD-016-01

文件类别

全院制度-医疗管理

制定日期

2016.08

生效日期

2016.08

文件名称

危急值报告制度

修订日期


批准人

邓新桃

1 目的

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将“危急值”及时报告诊治医师,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杜绝意外发生。

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诊治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

内容

4.1人员资质要求:从事“危急值”识别、报告、接获、处理等医务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够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4.1.1.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4.1.2.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4.1.3.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本院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4.1.4.医技人员:指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2“危急值”的识别、报告与处理

4.2.1 “危急值”的识别:检验、检查医技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每个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危急值项目的“危急值”范围,了解临床意义。当检验“危急值”出现时,应立即检查室内质控是否在控,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确认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察看近期相应检验结果,追询与病情是否相符。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检查“危急值”的识别参照检验“危急值”的识别进行。

4.2.2.“危急值”的报告:检验、检查科室工作人员(包括ICU血气分析、护理检查快速血糖等)发现“危急值”后,应立即电话通知相关科室护理部门,要告诉检查日期、科室及床号、住院号/ID号、患者姓名、检查项目、危急值、复检结果等,并请对方复述一次。同时要及时、规范地在《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记录检查日期、科室及床号、住院号/ID号、患者姓名、检查项目、危急值、复检结果、检查人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时间、联系人、是否重新采集标本、登记人等内容。

4.2.3住院患者 “危急值”的处理

4.2.3.1病区护理部门接获检验、检查科室电话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经治或值班医师。同时要及时、规范地在《临床科室接获“危急值”报告登记登记本》上记录检查日期、科室及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接获电话时间、查询报告时间、检查项目、危急值、标本是否正常,通知医生时间、通知何人、登记人、处理医生等项目。接获人还应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如重新采集标本复检,也应做好相关记录。

4.2.3.2经治或值班医师接报告后,应立即通过信息系统查看检验、检查结果,并结合临床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医师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

4.2.3.3门、急诊患者“危急值”的处理

门急诊护理部门接到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立即通知门、急诊医生,并及时通知患者或患者家属到相应科室取报告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患者时,正常上班时间应及时向门诊部报告,非正常上班时间,由相关医技人员报告总值班,门诊部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取挂号信息查找通知患者。如仍无法查到患者应设法通过其他途径如公安、媒体等查找患者。门、急诊医师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及时在门急诊病历上记录。

4.3“危急值”的管理

4.3.1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负责“危急值”管理工作。

4.3.2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负责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医技人员的临床“危急值”管理的相关知识、制度的培训,做到各环节衔接良好。

4.3.3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每月对临床、医技科室落实“危急值”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反馈,每年对“危急值”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有成效。

4.3.4医院加强检验、检查医师的技能培养,提高检验、检查“危急值”管理水平。

4.3.5医院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使系统能够自动识别、提示危急值,检验、检查科室能够通过网络及时向临床科室的护理部门发出危急值报告,并有语音或醒目的文字提示。

流程

“危急值”报告流程

相关文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兴化市人民医院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的通知

表单

 兴化市人民医院“危急值”项目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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