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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兴化市人民医院委托兴化市民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备注 |
财务收费岗 | 3 | 不设开考比例 | 本科及以上 | 身体健康,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该岗位值夜班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服务主动,反应敏捷,沟通和理解能力良好,普通话标准;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身体不适应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兴化市民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兴化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6年2月6日-2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6日报名时间:8:30-16:00、7日报名时间8:30-11:00截止,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315室。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诚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无犯罪记录(户籍地派出所)等原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按简章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核与领取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通知单,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应急反应、仪态仪表、逻辑思维及业务等方面的能力。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三、劳动关系与待遇保障
1.本次招聘人员与兴化市民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医院作为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统一由兴化市民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工资待遇按照相关业务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待遇执行。
四、其他
本次招聘公告由兴化市民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隐私声明:报名材料仅用于招聘,存储6个月。
2.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23-80260040
监督电话:0523-80260018
3.信息发布:兴化市人民医院官网
兴化市民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